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邪說 (五)

摧毀邪說
Nov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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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駁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鼓吹破戒殺生

下面引用達賴的邪見,然後再進行批駁。

《達賴新經》(天下雜誌出版2003年) page 170–171:

安娜:儘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孕,有些婦女卻一再墮胎,這種處理方式很暴力,大家現在開始了解墮胎非常粗暴。我感覺,選擇墮胎的女人,並不了解那種行為對於未出生的小孩和她們自己將造成什麼後果。

達賴喇嘛:是的。做為佛教徒,我必須說墮胎是錯的,但是得視個別情形而定。母親如果要墮胎,必須體認那是一種負面的行為,但是我們不能處罰他,這是個人的權力。

安娜:你是說女人有權力殺死受精卵,而對其它人來說就是犯罪?

達賴喇嘛:這很難說,但我想邏輯上是這樣的。如果有正面的目標和誠懇、純粹的動機,那麼殺業是可以的。基本佛教教義列舉,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允許暴力,這種例子可以自佛陀自己的生活故事裡看到。

《達賴喇嘛在哈佛:論四聖諦、輪迴和敵人》(立緒出版社2004年) Page 235

問:昨天你說自殺和殺害本尊是一樣的,過去那些為了反對越戰而自焚的僧侶也如此嗎?

答:我指的是那些持密宗戒,觀想自己是本尊的修行者。但是整體而言,我們很難評斷個別情況。在越戰的例子中,如果動機是『忿怒』,這個行為就是錯的,如果動機是無私地為了佛教和越南人民,那麼情況就不同了。

《慈悲:與八位精神治療、心理輔導界頂尖人士的對談》(立緒出版社1996年) Page 23–25:

你提到動物實驗,從佛教徒的觀點看來,所有具感覺、經驗與感情的生命,大家都是平等的,因此,為了一個生命的利益而犧牲另一個生命,不是我們所能原諒的。

但或許有特例,例如為了拯救整個物種,或是拯救一個能夠為大眾謀福利者的生命,你可能必須犧牲另一個比較不能創造福利者的生命。例如為了得到治療人類疾病的新方法,你不能避免使用一些動物做科學實驗。

瑪格麗特 布倫曼 吉卜森:當您說為了人類更大的利益,或許可以犧牲某些動物,我覺得我們好像走在一層非常薄的冰上。誰來決定是為了誰的更大利益?

達賴喇嘛:是的,我同意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問題。它的邏輯是,為了拯救多數,可能必須犧牲一個少數。它比起犧牲多數只拯救一個少數來得正確,但是,最好是避免用動物做實驗。

然而,在一些特例中,你還是必須在實驗中犧牲動物的生命,來拯救人類的生命。依據我所提出的邏輯,由於人類具有為更多生命服務的潛力,在某些情況下,做這種實驗是可以理解的。

《亞洲週刊》2006年6月18日(達賴官網http://www.dalailamaworld.com/topic.php?t=93)

我要強調的是,我們是佛教徒,不能大量傷害生命。

達賴喇嘛在美國華盛頓“神經科學協會”年會的開幕演講2005年11月

僧侶不茹素,如何修慈悲心,過去西藏沒有蔬菜,只好葷食,但殺生時全家都要持六字大明咒。現在藏人有菜吃,就沒有必要葷食了。

批駁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鼓吹破戒殺生

行人們呀!他第十四世達賴說,殺生的動機如果是無私,就可以允許,又或者是說基於某一多數種類的利益可以殺死其他種類的眾生。這實在是太荒謬了。第一,殺生這已經完全違犯了戒律,不管他基於甚麼樣的理由就是破戒,五戒第一條就是不殺生,一個佛教徒如果連眾生的生命都還不知道愛惜跟保護,還可以找些藉口來為殺生合理化的話,慈悲喜捨不就是一句空話嗎? 第二,眾生平等,六道眾生都是我們無始劫以來的親人,根本就沒有所謂犧不犧牲某一類眾生生命的問題,每個眾生的生命我們都要去維護,沒有啥大量少量傷害眾生的問題,照他這樣說,那現在整個西藏比起他的流亡政府人還要多吧?他為啥不直接犧牲自己,一把火把自己燒了,或找個他自己基金會的領導來自焚一下,以此來示威抗議中國,不要整天來暗示要那大多數的西藏人去自焚。

哎!我們佛教徒要遵奉的十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而行放生,一個初入佛門的人都知道要愛護眾生不殺生,他連一個初入佛門的人都不如,一個連眾生都不愛護都還要傷害的人,這樣子的人就鐵定失去慈悲之心了。這條已經不用再批駁下去了,大家看一看就知道他講的話有多荒唐了,稍有邏輯的人都可以看出這個第十四世達賴根本就是一個假慈悲的假聖者。

2020年11月4日 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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